近年来,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尉犁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各项措施积极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
尉犁县法院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创新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一是开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实行四个优先,即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案件立案后当天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款到账后当天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二是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尉犁县法院与银行、车管所、房管所、国土局、工商管理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并开通“点对点 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划拨。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于个别故意对抗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通过其诉讼代理律师和单位法律顾问,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对个别没有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的被执行人,则通过其单位驻地的基层组织和基层管理部门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四、采取各项强制措施。尉犁县法院用足用活各项强制执行措施,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履行义务。
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确保了执行案件的效率。2016年1至3月,尉犁县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资案件16件,执结15件,为农民工拿回被拖欠工资217.64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到93.7% %;另外,尉犁县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通过先予执行、诉财产保全等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解决涉及农业合作社案件92件,涉及金额400余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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