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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弘扬黄志丽精神, 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时间:2016-04-19 13:59:02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灿
导读:2016年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大力弘扬黄志丽精神,促进该院干警更好地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

  2016年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大力弘扬黄志丽精神,促进该院干警更好地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

  报告会上,黄志丽和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平,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主任陈小红,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刘颖,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闽南日报社记者黄妍婷6名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讲述了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

  黄志丽同志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来,始终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最高院也作出了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

  该院干警表示,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忠于法律、追求公正的法治信仰;学习她尽职履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学习她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学习弘扬黄志丽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凝心聚力为加快打造宜业宜商宜居的阿克苏,为建设法治阿克苏不懈努力,取得成功。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张灿)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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