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队伍建设的实际,积极采取“三个强化”举措,全力提升队伍素质,努力去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喀什地委、伽师县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及时召开法院党组会议就法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 、院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伽师县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由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机关党总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为学习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学习教育。为确保学习教育的顺利进行,及时召开了由法院全体党员参加的伽师县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党员的思想认识;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由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在坚持“三会一课”基础上,每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法院“两学一做”实施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确保通过学习,切实做到入脑入心。
强化监督问责。由法院政工科、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总支联合负责,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全程督导,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纠改,对搞“形式主义”的支部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总进行约谈 ,并将学习教育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凡两次被通报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通讯员 孙维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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