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铁力木法庭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按照 “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工作方针,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司法为民。
坚持“巴扎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铁力木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每星期在巴扎天巡回受理和审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把法庭设在“农家小院”或“田间地头”,就地开庭。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
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针对乡里的群众大部分缺乏法律知识的实际,铁力木法庭对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法律宣讲,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群众进行法律讲座,取得良好效果,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人。
实行调解结案,积极化解矛盾。铁力木法庭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穷尽法律智慧、穷尽法律手段,发挥诉讼调解功能,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今年以来,铁力木法庭调解率达90%以上。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铁力木法庭十分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为老、弱、病、残等案件当事人,做到“快立、快审、快判”,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讯员 徐明亮 穆太力普·玉苏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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