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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法院:创新纠纷终结模式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6-08-09 15:05:1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郑志成
导读:化解矛盾是当代司法的基本功能。近年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的一项根本任务,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化解矛盾是当代司法的基本功能。近年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的一项根本任务,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司法节点独特功效,形成社会矛盾化解传承接力

  在立案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实行立案告知制度,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不宜由司法解决的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

  在审判环节,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推行类型化调解,推广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模式,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推行全程化调解、层级化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矫正诉求、缓和矛盾等方面的作用。

  在执行环节,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执行工作解决涉执信访问题。建立执行对话机制,定期召开执行对话会,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推行执行案件“两分法”,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可期待履行能力的案件终结执行程序,出现当事人上访的,协调信访、综治部门将其纳入社会综合管理。

  彰显信访工作消解功能,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终极关怀

  明确工作责任,做好案件化解。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院党组成员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限期化解。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案件化解工作,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化解信访案件的整体合力。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化解质量。健全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涉诉信访终结等机制,通过日常接待、承办法官诉中释明等方式,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妥善处理好热点、敏感案件,争取最佳效果。

  坚持标本兼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办案风险评估,推进诉讼调解、辨法析理,提升办案质量、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强化司法管理指挥棒作用,形成社会矛盾化解制度机制

  优化管理评价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正确导向。实行业务工作指标化管理,构建以服判息诉率为核心的质效指标体系。实行工作评价考核化管理,强化纠纷终结责任。实行工作绩效奖惩化管理,将工作业绩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化司法工作机制,完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设计。坚持以当事人为本,设立“便民诉讼中心”,实行“ 一站式”服务。 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健全民意沟通机制,营造尊重裁判的良好氛围。

  优化品格养成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素质能力。重视典型引路,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重视办案方法研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推广办案方法。重视法官品格修养,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郑志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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