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迎接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市委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房应红一行3人检查验收工作,高昌区法院党组书记李峰、院长买买提·古力陪同检查。
今年,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开展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评选要求,高昌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重新申报相关工作。
高昌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上级法院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审判工作,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昌区法院干警文明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审判业务和司法改革进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通讯员 李海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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