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廉洁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及队伍建设的实际,念好司法廉洁这个紧箍咒,确保法院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干警不出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从思想上筑起干警廉洁反腐的防洪堤。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及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以及《准则》《条例》,用会议精神和《规定》《准则》《条例》强化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使全体干警从思想意识上紧绷廉政这根弦。
二是出台制度禁令,从制度上拧紧腐败现象发生的闸门。明确规定: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收受当事人钱、物、购物卡(券);严禁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律师、以及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吃请;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进出娱乐场所、私人会所;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三同”(同吃、同住、同行);严禁“三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借用当事人的交通工具使用。从细节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责任和执行力,从管理约束上构建防腐倡廉的防护墙。年初,由法院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管控网络,从管理上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形成了抓廉洁自律、人人有责。
四是强化审务督察。由审务督察室负责,对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进行廉洁巡查,确保在司法廉洁方面不出问题。同时,由审务督察室负责,不定期从已审结(执结)归档的案件中抽出10件案件进行案件回访,及时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用行动来维护司法廉洁。(孙维存 伽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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