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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加大拒执罪 惩处"老赖"

时间:2017-02-16 16:09:4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健 李刚
导读:2017年2月15日,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公诉案件,被告人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2月15日,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公诉案件,被告人翁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与被告人翁某因提供劳务受害发生纠纷后诉至潢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翁某败诉。被告人翁某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3月27日,信阳市院终审判决翁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82948.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翁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张某遂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被告人翁某仍置若罔闻。为逃避执行,翁某于执行过程中将其所有的一辆江淮牌中型货车出售,并将售车款项被挪作他用。因翁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将此案移送潢川县公安局。该局立案后,被告人翁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在侦查阶段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78000元整。

  该案由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2月9日起诉到法院后,该院快速立案、从速审理,鉴于被告人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且已经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翁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至此,其不光履行了生效判决,还因拒执行为受到刑事追究,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了不光彩的一笔。

  自2016年以来,为惩治失信、促进自动履行,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潢川县人民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核心,以财产申报、网络查控、黑名单制度、司法拘留和罚款等措施为抓手,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治的力度,不断挤压老赖的活动空间,让他们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他们为逃避执行付出代价。潢川县人民法院仅2017年1月至今就已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13件。截至目前,已将1015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单,共对134名“老赖”公开曝光,依法拘留126人,罚款20人。通过对恶意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有力地彰显了司法权威。(通讯员 李健 李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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