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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12月10日上午,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活动,全局机关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司法局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禹城”为主题,联合各部门组织开展一系列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12月9日,冀州市司法局2014年中层干部及司法所长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在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纪委党风室领导、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各乡镇司法所长以及20名行风评议员参加了大会。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新农村和谐发展。12月上旬,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在镇政府门口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城厢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犯罪类型、年龄分布、性别等特点,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进程,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使各类法律法规得到普及。12月4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芦柞司法所联合镇政府综治办开展了以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阿克陶”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日活动。 自2014年以来,山东省兰陵县磨山镇司法所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化矫正新思路。 2014年12月4日,绵阳市涪城区石塘司法所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联合石塘派出所、工商所、城建办、综治办、社计办、绵阳市九中、法律服务所等10个单位,开展了以宪法、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等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沂水县院东头司法所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沂水”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14年11月2日,山东省兰陵县磨山司法所接到通知,旺庄西村村民陈某带领其十几名亲属到宋某家打砸闹事,接到通知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通过了解,10月7日陈某与宋某因为耕地边界问题大打出手,宋某将陈某达成轻伤,住院13天,住院期间宋某拒绝支付陈某医药费还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等激烈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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