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通讯员 王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洞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深入群众、灵活便捷的特点和优势,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环节入手,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
一是提高三级联动效能。以乡调委会为龙头,以司法所为枢纽,以村调委会为基础,形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指导村级调解组织,从而掌握矛盾发展情况,及时调解。同时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积极开展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及时掌握重点矛盾纠纷情况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司法所和调委会成员定期召开座谈会研究制定带有普遍性矛盾纠纷的防范、处置措施,强化依法调解意识,做到法、理、情相结合,针对性强,让群众易于接受。
三是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严格按照规定选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老党员等熟悉法律、热心为相邻办事的志愿者参加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讲政策、知民情的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四是紧密结合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乡老法官、老干部、老教师等素质优势,在调解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加深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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