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作风,强化自身建设。制定出台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提出了五个“必须”、八个“不准”和六个“不许”的规定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制定完善了机关规章制度。对机关内部工作纪律、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购置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共形成6项基本制度;同时制定了《委局机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办法,定期不定期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及时处理。二是完善各项工作操作流程。各职能科室结合各自身工作职责,对每项工作都进行了程序化设计,共形成工作流程图26个,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出现问题有责可追。三是强化工作调度考核。完善了《委局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确定了考核范围,制定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表,明确了考核评分标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实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半月考核通报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实行了“常委扩大会成员分片督导乡镇纪委工作”制度、常委会半月例会制度、派驻工作月调度制度、乡镇纪委季度调度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调度,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有序推进。
今年以来,虽然该县聚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行了探索,但是,由于基层的现实情况,除纪检监察主业外,党委的一些中心工作也参与其中,尤其是乡镇纪委,分管业务过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园”现象尤为突出;在工作方式方面,定位不准,创新乏力;在作风方面,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特权思想已然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将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各项制度,在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确保实现“三个转变”,履行好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通讯员 冯艳丽)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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