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责任

最高检:不理在押人员申冤 检察员将被追责

时间:2015-02-13 10:37:28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
导读:为确保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及时发现冤假错案线索,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日前下发意见,对在押人员等提出的申诉办理不利的将被问责。

  解读

  防纠冤假错案

  要有制度保证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2014年,呼格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在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后终于得以昭雪,但有的人青春已逝,有的人更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些冤假错案被揭出,以及当事者及其家人那种旁观者无法体验到的痛苦和无奈,让人们对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更添一份关注。

  首先要有制度的保证。专家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冤假错案,有刑侦、检察、法院等环节中的个人因素,有刑讯逼供惯用做法所致,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观念和制度。在这次下发的《意见》中,共有14项举措,在刑事执行检察各环节防纠冤假错案。但也要认识到,做好防纠冤假错案工作,并不只是检察机关一家的责任,也不是这14项举措所能囊括的,必须建立健全整个司法体系的制度建设。

  同时,防纠冤假错案还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公检法司各单位在做到各自严格自律的同时又要做好相互间的监督、制约,共同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发生。而在公检法司这个系统之外,也要加强第三方对司法执行的监督。例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让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能够对审讯、判决进行有效监督。

  与纠正相比,更重要的是防止,作为执法者更要时刻绷紧法制这根弦,坚决杜绝刑讯逼供、人情案、金钱案、权力案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