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律师缺失法律信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潘剑锋表示,律师是国家整个法律队伍的重要成员,对社会公平正义有很大的贡献。作为律师,应对法律有信仰,但是少数或者个别律师缺失信仰,将法律视为一种工具,用法律为当事人或自己谋取不当利益,这种情况应值得律师队伍注意。律师不但要对法律有信仰,还要有忠诚。对律师的管理新办法,应该要求律师忠于国家的宪法,忠于国家的法律。
潘剑锋表示,我国律师行业的执业风险意识还不够强,无论律师还是律所投保行为还不多。律师行业,其实是一个相当有风险的行业,如果因为错误使用法律,导致当事人的权益未能得到很好保护,这其实也是一个民事关系,是要赔偿的。国外,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对成熟,这也是法律行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保障。我国的公证行业在从事业单位转化的过程中,有了这一风险意识,但是律师行业还没有形成。
实现律师与执法者平等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对整个律师队伍来说,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与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同等重要。高子程说,司法人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的程度,律师对司法人员的尊重体现了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程度。建议“根据国情成立司法人员与律师平等参加的法律职业人公会”,彼此之间是平等的会员,从机制上“真正构建能够实现律师与司法人员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
监督、正常交往的良好新型关系,真正达成心理上、行动上和理念上的新型关系”。 3/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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