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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从源头上杜绝"奇葩证明"

时间:2015-12-29 15:40:47  来源:中新网  作者:
导读:今年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外出旅游、买卖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证明,社区居委会沦为“万能”的开证机构……针对频遭吐槽的“证明多”、“证明难”,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解决此类荒唐证明的问题。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办证难、办证繁的问题有望进一步解决。

  今年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外出旅游、买卖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证明,社区居委会沦为“万能”的开证机构……针对频遭吐槽的“证明多”、“证明难”,公安部、外交部、民政部等纷纷发布相关政策措施,要求解决此类荒唐证明的问题。在即将到来的2016年,办证难、办证繁的问题有望进一步解决。

  脑洞有多大 证明就有多奇葩

  回望2015年,“奇葩证明”是一个难以忽视的关键词。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还健在”,证明“结婚前未婚未育”,证明“我是我”……连兑换残币、保险赔偿等事情,也需要一纸证明做背书。中新网生活频道梳理2015年引爆舆论的各类证明,“脑洞有多大,证明就有多奇葩”。

  “匪夷所思”型——证明“我妈是我妈”

  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被要求出具和紧急联络人的母子关系证明。他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没了他的信息。头疼之际,有人支招,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最后这一难题的解决,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

  “不证自明”型——证明“我还健在”

  福建漳州一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为让老人少走弯路,开了证明:“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么?”

  “无理取闹”型——证明“婚前是未婚”

  胡女士大学毕业后落户在昆明,婚后生活在成都,为了解决户口异地带来的不便,决定将户口迁到成都。她先后跑了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和派出所、云南省教育厅、档案馆等部门,却被多次推诿、“踢皮球”,无法开出“婚前是未婚未育”的证明,户口业迁不了。最后,她通过求助媒体、拨打市长热线等解决了问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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