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肖玲) 福建省建瓯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专项工作期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强化四项措施,有效助推矛排化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成立矛盾纠纷专业队伍,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力量。抽选各司法所调解骨干、各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各法律服务所资深法律工作者等50余名精干力量,成立了“重大纠纷调解攻坚组”、“疑难纠纷专家指导组”和“突发矛盾调处应急组”等三个矛盾纠纷专业服务小组,其中,攻坚组与应急组实行片区会商联动机制,由局领导分工负责,分片管理。通过成立专业服务队伍,切实有效增强各司法所调解力量,实现集中力量高效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二是建立调解工作常态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研判能力。每月由综治办、林业局、司法局等20多个综治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调解工作需要,召开调解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每季度下发《建瓯市调解案件情况分析的通报》,通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依托信访维稳“吸附行动”,推进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结合信访维稳“吸附行动”,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及部门对基层调解力量的重视。“吸附行动”以优化壮大基层调解人才队伍为核心,以综治考评为抓手,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调解专项工作经费投入,重点打造基层调解队伍,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促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吸附行动”工作契机,建瓯市司法局于5月20日下发了《建瓯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方案》,正式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主要考察调解员调解案件质量、数量和参与调解工作年限等“硬指标”,并对“达标”调解员授予相应等级称号,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与“吸附行动”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不仅调动和培养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基层农村有效开展。
四是创新“1+N”调解工作模式,加强矛排化解联动机制。“1”:指一个纠纷、第一时间、一个牵头领导、一个牵头单位;“N”:指多个部门协调、多种调解机制、多种解决途径的工作运作模式。建瓯市司法局因地制宜,创新调解工作模式,结合各乡镇(街道)每月10日市挂点领导接访和每周一镇主要领导接访中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问题,在第一时间由司法所等部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答。在调解阶段,由挂点村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牵头领导,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综治、公安、信访、司法四部门协调联动的作用,由司法所直接调处、转交相关部门限期调处或是由司法所与相关单位联合调处等多种机制、多种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目前,已在房道司法所开展试点工作,下一阶段将视工作成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通过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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