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任万民) 2017年度,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精益求精抓好审判管理工作,审判质效均在合理区间。
2017年和静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良好,一审案件陪审率为69%,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5.7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3%,平均审理执行时间指数87.15%,一审服判息诉率90.59%,生效案件发改率0,信息化应用率72.75%,民商事案件调解率43.09%,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7.47%,裁判文书上网率7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