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吴祥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安全生产工作干的好坏,关键是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镇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责任心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党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帮包党总支的安全生产做到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亲历亲为,集中解决工作中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撒手。各党总支、村切实担负起辖区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二是严格落实安监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由镇安监办牵头,带动各企业、部门安生监管部门切实担负职能监管责任,定期认真分析本企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定期排查、台帐管理、隐患整改等各环节工作,保证不留监管“死角”。今年以来,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达128人次,检查安全隐患661个。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镇党委专门对镇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要求他们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完善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截止目前,全镇所有企业均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四是严肃考核问责。工作中,镇安监办充分发挥好协调监管职能,对各有关企业、部门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面向全镇通报,并报告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行政问责、依法处理外,对所涉及企业和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重大隐患,因检查走过场或敷衍应付而没有发现的,对检查人员问责;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当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顶格处理。截止目前,已对2家企业、4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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