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金向杰) 近日,由新疆伊吾县法院指派法官金向杰同志前去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对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的7年级和8年级同学进行讲授了一堂关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课。
本次活动是伊吾县人民法院下派访汇聚工作组,在淖毛湖镇中学开展的一项普法学习,也是开展好伊吾县人民法院在淖毛湖镇访汇聚工作。伊吾县人民法院访汇聚工作成员周立波同志亲自与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联系,认真做好这次讲课前的对接工作。
金法官为伊吾县淖毛湖镇中学同学们讲授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从三个方面讲授了犯罪的特征,根据他们的年龄段,讲解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并且结合自己的办案实际情况给同学们讲授了相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同时讲解了青少年怎样自我保护不受犯罪,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分析与预防对策。短短的45分钟,凝聚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也树立了同学们今后学习生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为农村孩子带来了对法律知识的期盼。在课后,学校的负责德育的校长还一再诚恳的邀请我们法官走进校园,帮助他们开展少年模拟法庭的活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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