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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未履行 细心回访促落实

时间:2017-09-07 15:51:36  来源:中国公益之声  作者:陈永松 郭晖
导读: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在对8月已调处的8起人民调解个案进行回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一起赡养协议没有得到履行,通过及时联系当事人,做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履行了赡养协议。

   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陈永松 郭晖)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司法所在对8月已调处的8起人民调解个案进行回访的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一起赡养协议没有得到履行,通过及时联系当事人,做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履行了赡养协议。

  八月中旬,刘家镇高楼村村民郭某(80岁)找到刘家司法所,诉说两个儿子在赡养郭某夫妇的问题上,互相推诿,遂申请调解。刘家司法所在接到案件后,组织高楼村调委会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夫妇单独生活,两个儿子分别支付赡养费300元/月;郭某夫妇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两个儿子一人供养一位老人,医疗费用、丧葬费由两人共同承担。在签订协议后,两个儿子支付了当月的赡养费,以后每个月1号支付赡养费。

  9月4日,按照回访制度,刘家司法所对8月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回访,得知郭某的两个儿子并没有支付9月的生活费。司法所当即联系了郭某的两个儿子,一个说老人用不了那么多钱,另一个则说在外地不方便给。司法所当即做了沟通,调解协议上的赡养费用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并得到几位当事人认可的,两位老人年迈没有劳动力,生活费需要及时给才能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通过司法所细心做思想工作,郭某的两个儿子表示以后每月都会按时支付父母赡养费。

  做好回访,有助于调解协议切实履行。刘家司法所会继续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回访制度,以更加专业、细致的工作方式为群众生活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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