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李馨) 11月1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经济补偿纠纷,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进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修补彼此间的关系。
据尹某称,其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已于近日协议离婚,并商定婚内共建房屋离婚后两人依旧共同所有;现因房屋所有权问题,两人再次产生纷争,要求调解处理。听取双方当事人分别阐述纠纷发生原委后,经实地调查核实,调解员组织尹某与刘某座谈调解。
就共有房屋面积分割问题,双方当事人分别发表意见。尹某提出房屋一楼与二楼客厅两人共享,二楼其余四间房,一人两间;而刘某要求一人住一楼,另一人住二楼,从此互不干涉;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休。鉴于双方当事人已办理离婚手续,且再次因为共同居住的房屋问题发生矛盾,为保证尹某与刘某今后和谐、友好共处;经劝解,立足纠纷实际,调解员建议由尹某补偿刘某12000元的经济损失,刘某立即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今后房屋属于尹某一人所有。尹某与刘某均接受此调解意见,并表示今后作为朋友,定友好共处。
至此,长达6小时的调解圆满落幕。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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