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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电被发现 补缴还追责

时间:2017-11-22 12:58:43  来源:中国公益之声  作者:张勇刚 邓寒允
导读:2017年11月7日,四川省岳池法院审理了一起某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的刑事案件。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采取把电能表度数往后调的方式,为被告人舒某的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800度。2016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采取同样的方式,为被告人舒某的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1420度,共价值人民币2443.00元。

   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张勇刚 邓寒允)2017年11月7日,四川省岳池法院审理了一起某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的刑事案件。2016年7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采取把电能表度数往后调的方式,为被告人舒某的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800度。2016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采取同样的方式,为被告人舒某的足浴店盗取商业用电1420度,共价值人民币2443.00元。

  案发后,被告人补缴了电费5000元,也取得了原告电力有限公司的谅解。2017年11月9日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舒某分别拘役4个月、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00元。由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且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赔,取得了原告谅解,法院对其适用了缓刑。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积极进行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盗电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切莫因一点私利而做出令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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