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谢谢法官,辛苦你们了!我们都理解。”听到电话里被告人张某的这句话,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7年10月11日下午,张某驾车沿岳池县东外街往岳池中学方向行驶,不小心碰撞到行人吴某,造成吴某左脚骨折。吴某立即住院治疗,一个月后出院。出院后,吴某将驾驶人张某及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四川省岳池法院,诉讼请求赔偿2万余元。庭审中,双方在承办法官组织的调解下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当事人当庭签字捺印。
看似顺利解决的案件,庭审后却因为赔偿项目的小事又引发了激烈的争吵。听当事人陈述,双方因为一百多元的赔偿,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要提起上诉。虽然已经下发了判决书,双方也都签收了法律文书,但本着要对每一个案件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回访,了解了双方当事人争吵的原因。原来,被告张某一直认为自己倒霉,“摊上事儿了”,心里想不通,所以就想在诉讼费里少给一百元以求心里平衡,而原告则认为被告不讲信用,态度不诚恳,是在无视自己,于是放言如果被告不履行责任,将上诉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瞬间让案件陷入了剑拔弩张的境地中。
小小的一百元,却再次激发了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作为双方沟通的“桥梁”,向当事人转述了对方的想法,耐心反复的劝解终于有了效果,被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补上一百元,而原告也表示理解被告。至此,双方都有了满意的结果,承办法官认为这才算真正的结案。
“谢谢法官,辛苦你们了!“,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饱含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理解。法官作为庭审工作中的一杆秤,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更要树立法理情的办案理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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