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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古稀老人闭门拒之

时间:2017-12-12 12:44:20  来源:中国公益之声  作者:孙晨曦
导读:只听说过担心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可还没听说过将被执行人拒之门外,不让其履行义务的。而且这事还发生在一起赡养纠纷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孙晨曦)只听说过担心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可还没听说过将被执行人拒之门外,不让其履行义务的。而且这事还发生在一起赡养纠纷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12月8日,在人大代表,村社干部的鼎力支持和见证下,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化解了一家人10余年的恩恩怨怨 。

  “两位老人家,这里是25斤猪肉,是你们儿子今天早上刚买的,其余的按照你二老的意思,你们儿子按说好的价格交了4139元,请你们清点一下”。从樊小柱庭长手里接过钱和肉,胡某和妻子何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激动地说到:“谢谢了,谢谢了。”“这下好了,以后我们再也不用为了老胡家的事情发愁了”,一起来的村干部感慨地说道。用他的话说这家子的矛盾,就是从北京申奥成功就开始了,这奥运会都已经过去十年了,可这一家人的关系不但没有缓和,反而双方在房屋院坝中间砌了一堵“柏林墙”,切断了亲情,阻断了来往。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说起,胡某和何某因认为法院12年前法院作出判决的赡养费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生活,在私下与子女协商要求提高赡养费用未果的情况下,再次将几个子女起告上了法庭。经走访调查,法庭了解到诉讼期间大家庭就此事在村委会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小胡每月给付胡某和何某猪肉12.5斤,大米50斤,猪油1.7斤,以及220元零用钱,同时负责胡某和何某的医疗费及电费,大家庭的承包地则由小胡耕种。协议签订后,胡某和何某反了悔。因该协议系双方自愿所签,合法有效,法院逐依据协议的内容下发了判决,双方在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可谁曾想到,判决生效后,小胡拿着买好的猪肉等准备履行义务时,却吃了闭门羹。胡某和何某不接收小胡给的食物,提出要现金,小胡不愿意,胡某和何某便向法庭递交了执行申请,要求小胡将猪肉等换算成现金给付。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庭邀请了村社干部和人大代表协助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与胡某和何某的交谈,了解到因为常年的矛盾,担心儿子提供的食品不安全,甚至担心儿子会在里面下毒,因此才不接收食物。在做完胡某和何某的开导工作后,执行人员又找到小胡。望着前来的执行人员,小胡表达了自己的无奈,称父母不让自己履行义务。执行人员耐心的劝解,告知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这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精神上的赡养。通过说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法的做思想工作,使其明白了“鸦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的道理。为了拉近一家人的距离,执行人员又将双方组织坐到一起,面对面的交谈让双方都意识到了之前的一些做法的欠妥,小胡惭愧的表示今后会按期将赡养费用交到父母手中,更会照顾好两位老人的其他生活。让两位垂暮之年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永善法院“司法为民”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永善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在处理涉及赡养等亲属之间的案件时,除了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以外,更注重利用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以求达到真正的案结事了。一件件案件的圆满执结,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辖区的稳定,赢得了四方称赞。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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