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通讯员 唐露露) 1960年出生的雷老汉,小学文化程度,没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住址,本该是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触犯了盗窃罪。近日,新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雷老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刑事案件。
【案情】
2017年7月24日,雷老汉陪同朋友到阿克苏市金龙汽配城一家玉石店内挑选玉石。在朋友和老板砍价还价期间,雷老汉趁机将柜台内的一块黄色玉石拿走后离开。玉石买卖没有做成,店老板在整理柜台时却发现玉石丢失,心中大惊,遂调取店内监控发现系雷老汉所为。老板立即拨打雷老汉预留的电话告知玉石丢失一事,并要求雷老汉前往玉石店归还。雷老汉自知无颜再见店老板,即委托朋友将玉石归还,但朋友认为自己做错事情,要自己承担后果,不愿代替雷老汉,后雷老汉只能亲自前往玉石店,在其到达该店时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被盗玉石价值为6000元。
【裁判】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雷老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0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情节,并结合被告人的盗窃数额、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阿克苏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雷老汉犯盗窃罪,单处罚金6000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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