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教育

临猗一男子酒后挪车惹事故 触犯法律进班房

时间:2018-03-28 11:16:45  来源:中国公益之声  作者:王文斌
导读:日前,山西省临猗县的翟某某因为酒后挪了一下车,结果摊上了大事,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王文斌) 日前,山西省临猗县的翟某某因为酒后挪了一下车,结果摊上了大事,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据了解,3月26日下午,干完活的翟某某又累又乏,独自一人在家喝了几瓶啤酒。23时许,正在县城王村的租住房内休息时,听说停放在家门口的车挡住了别人路,翟某某便出去挪车,结果在倒车时剐蹭到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红色小轿车,双方协商不成便报了警。

  正在值班的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询问、调查。并对浑身酒气的翟某某予以控制。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60.22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翟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次日便被予以刑事拘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吊销了翟某某的C1机动车辆驾驶证,五年内将不得重新考取。

  临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因此不管在何地、遇到何种情况,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酒后驾车,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