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讯 (通讯员 赵香)近日,山西省平鲁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时查获一起饮酒驾车违法行为。
当晚22时0分许,大队民警在胜利北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晋FX***7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散发出来,在民警的询问中得知,驾驶员刘某晚上和三四个朋友在吃饭饮酒,自认为喝的不多,没什么事,便抱有侥幸心理上路回家,结果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其将面临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平鲁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是否酒驾是根据你体内存在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一旦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就会被认定为酒驾。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