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辖区内扶贫项目管理工作。
一是在项目的实施上,实行了项目公示制、法人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的运作程序。
二是在资金的管理上,推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和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在审计监督上,推行了扶贫项目跟踪检查制。在认真做好扶贫项目年度检查、审计工作的同时,我镇还配合县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等单位,做好各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了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在档案资料管理上,做到了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全面真实反映了每个项目实施全过程,为项目的竣工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陈西凤)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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