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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交警迅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时间:2014-08-26 15:17:3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易盛武
导读:2014年8月23日凌晨,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城区发生一起致3人受伤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接警后,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于上午8时许成功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

   2014年8月23日凌晨,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城区发生一起致3人受伤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接警后,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于上午8时许成功将肇事嫌疑人抓获归案。

  23日凌晨4分,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报警称:“市运管所门前小车与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请出警。”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事故现场躺着3名伤者,一辆牌号为贵JR6612的黑色轿车正前部损坏严重。据现场群众称,贵JR6612号黑色轿车驾驶人已逃离现场。民警迅速向大队分管领导汇报,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应急预案》,组织警力开展侦查。根据贵JR6612号挡风玻璃现场遗留的皮肤组织及毛发判断,肇事驾驶人头部应该受伤,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到市内各家医院诊所开展走访;一路通过“六合一”查询车主信息。经过走访和查询,肇事车为租赁车,租赁人名叫甘某某。在与甘某某取得电话联系了解到,甘某某于8月22日已将车借给了“老亲”付某某驾驶,但民警试图联系付某某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为进一步摸清案件情况,民警连夜赶到福泉市城厢镇太平村付某某家中,在与付某某父亲沟通交流时,民警发现其父亲在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与民警眼神交流时更是躲躲闪闪,诸多迹象表明,付某某嫌疑较大,但其父亲坚称并不知道付某某在哪里。

  8月23日上午8时许,迫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压力,付某某在其父亲的带领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待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调查:8月22日凌晨0时许,付某某(男,持B2驾驶证,现年24岁,福泉市城厢镇人)驾驶贵JR661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市运管所门口时,所驾车与对向由潘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后,又与停驶在公路右侧的白色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相撞,事故造成3人受伤、三车损坏,事故发生后,付某某因害怕弃车逃逸现场。

  目前,伤者正在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图为肇事车辆。(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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