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召开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会,岳普湖县第8督导组副组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斌同志,县第8督导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我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及全院干警等50余人参加会议。第8督导组副组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斌同志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中,县群教办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表就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行了测评。(通讯员 黄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