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下午,新疆若羌县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上对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若羌县人民法院再获此殊荣。
近年来,若羌县人民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重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切实为他们排扰解难,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通讯员 刘复兴)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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