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促进“三大平台建设”,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专项评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扎实作好上网裁判文书专项评查活动。
该院自2014年初就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明确了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案件类型、技术处理及审批等事项,形成“承办人负责,庭室负责人监督,领导审核,专管员发布”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责任机制,坚持“裁判文书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不上网”须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制度。
此次专项评查活动采取审管办牵头、业务庭负责、承办人自查、庭长抽查的方式,对已上网的105件裁判文书和未上网的33件裁判文书进行一案一查。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提交审管办,由审管办组织人员进行认定,同时听取承办人和合议庭的意见,必要时报审委会讨论决定。
该院要求这次评查活动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结合忠诚教育活动的开展,认真负责,从严把握评查标准,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结构布局等多方面多角度查找工作不足,确保“零差错”。以文书质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促进审判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通讯员 李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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