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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消防再获贵州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时间:2016-01-07 11:16:3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角玲芬
导读:近日,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被评为贵州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一直以来,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以“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为服务理念,以提升公共服务为着力点,从形象、服务、效率、考核等进行改善,全力打造优质文明的消防服务窗口。

  近日,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被评为贵州省公安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一直以来,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以“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为服务理念,以提升公共服务为着力点,从形象、服务、效率、考核等进行改善,全力打造优质文明的消防服务窗口。

  在管理上,大队坚持领导亲自管理,加强消防执法服务工作,继续推行“绿色通道”、重大建筑工程跟踪制度等措施,始终把窗口工作置于重要位置来抓,全力提升消防窗口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设施上,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意见箱、评议设施等,公布了咨询、投诉电话号码。同时,还为办理行政业务的群众提供了办理相关行政业务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真正做到从每个细微处服务群众。在工作中注重形象,大队主官要求必须端正态度,认真耐心的对待每一位到服务窗口办事的群众,通过摆放工作牌的形式,将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引导广大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并通过文明的礼貌用语,微笑服务每一位办事群众,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法制理念和执法为民意识。在办事效率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建立完善的办事反馈制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如实登记,及时转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减少申报人往返的次数。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并于当天转交消防监督人员办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此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瓮安大队窗口工作成绩的褒奖,更是对今后展现新形象的激励。瓮安大队将以此为契机,始终坚持“ 服务无小事,奉献无止境”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了更优质、高效、便捷、满意的服务,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通讯员 角玲芬)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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