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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再次被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时间:2016-03-15 14:38:4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伯明
导读: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再次被自治区高院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再次被自治区高院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喀什中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始终把法院文化建设当作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在弘扬法治,打造边疆法院特色文化上很下功夫,不断创新文化建设思路和载体,做到法院文化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与法制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与打造“学习型法院”相结合,提升法官职业素养;与培养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干警;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打造干警精神家园;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干警司法行为。通过长远规划、统筹安排、稳妥推进,不走过场,秉承用先进的文化引领人、感召人的理念,不断培育具有边疆特色的先进法院文化,引导干警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喀什中院先后于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1年被自治区高院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5年自治区高院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查看文化建设硬件建设、发放调查问卷、测评打分等形式,对中院进行复验,经过考察评估,最终被再次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讯员 王伯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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