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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中院:院长巡回开庭获群众称赞

时间:2016-08-11 10:15:24  来源: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法治建设委员会  作者:赵剑琪
导读:8月10日,由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蒲光明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深入到伽师县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了两起上诉案件,赢得干警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8月10日,由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蒲光明亲自担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深入到伽师县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了两起上诉案件,赢得干警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庭审中,蒲光明院长身着法袍,认真听取上诉人、被上诉人的陈述和答辩,主持双方举证、质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明对象以及证明力的大小等方面当庭综合认证,并说明理由,概括法庭查明的事实,指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指导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在法庭调解时,他又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一道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明确指出双方的是非责任,并让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的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后,蒲光明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与伽师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进行座谈,针对伽师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现场进行了探讨和解答,场面热烈,互动紧凑,问答严谨,受益匪浅。

  伽师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曹寅在旁听之后,深有感触的说:“蒲院长工作作风扎实,法律知识渊博,逻辑思维严谨,辩法析理透彻,使当事人的官司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达到了胜败皆服的效果。”旁听的群众纷纷议论道:“院长亲自开庭办案,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听他开庭审案,可以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啊!”上诉人、被上诉人和双方代理人及参加旁听的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对此次巡回审判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赞扬,表示此举必将推动法院审判作风的转变,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司法公正为民,对法官审理好案件具有重大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通讯员 赵剑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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