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中书协会员内蒙古乌海市女子书协副主席史新华
作者 于得水
史新华,女,山东菏泽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乌海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乌海市女子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乌海市民盟书画院副院长,乌海市第7、8届政协委员。
其书法作品曾入选第二届“章草杯”全国书法大赛,第五届、第六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首届“醉美草原,亮丽北疆”全区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草原赞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内蒙古自治区妇女书法篆刻作品展;荣获中书协培训中心教学成果展优秀奖、内蒙古自治区首届“群星奖”书法类作品铜奖。
上世纪80年代初,史新华初学书法,从喜好到与书法为友,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书法是她愿意用一生去追寻的梦想。关于学习书法,史新华主张要坚持走基本功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相统一的路线,注重线条、墨色的丰富变化和结字的腾挪转让,用笔墨提升意境,注重情感和性情的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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