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东莞吴湛辉案浮出水面。今天上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广州中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审理。指控显示,吴湛辉涉嫌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另有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约1.7亿元的涉案数额,或创下广东职务犯罪案新高。(新华网 10月11日)
“创纪录”应该是个好的词汇,可官员们在贪污受贿金额上屡创纪录就有点令人胆寒了,这次曝光的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用涉案金额1.7亿元的数字创下了广东职务犯罪的新高,而且吴湛辉是在即将提拔的时候,被查实是裸官才落马的,这对于我们的纪委监察来说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纵观最近查处的问题官员,其涉案时间之长,涉案金额之大是一个胜过一个,这说明了说明问题呢?说明我们日常对官员的监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往往都是流于形式,这才造就了这些贪腐大鳄的扎堆出现。
自从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以后,出台了各种反腐措施和规定,政府对贪腐行为的惩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从中央到地方,一大批贪腐高官频频落马,在大快人心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腐败为何不能预防而一定要暴露之后才严惩,对于贪腐官员们再严厉的惩罚也换不回对国家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所以,只有未病时防病,规范权力监督,遏制贪腐于萌芽阶段,才是上上之策。
俗语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问题官员们那些天文数字般的涉案金额也不是一天积累的,腐败的危害往往就在于日积月累对国家利益的侵蚀,对民众信任对的损失。事实证明,权力在没有受到足够制约的情况下,对官员们的反腐就像一层窗户纸,不捅破的时候光鲜亮丽,一捅破也就原形毕露了。几乎所有的落马官员其犯罪活动都是在围绕着“权”字在做文章,而之所以能够滥用权力,大肆受贿敛财,也正是因为手中的权力失去了纪律的制约。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衍生出非法的利益链,绝对的权利也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只有用制度来约束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纪检监察和行政问责的监督作用,才能防范于未然。也只有真正堵住监管的漏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晾晒,才能让贪腐失去滋生的土壤。(朝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