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笔者认为,这给“红顶商人”戴上了“紧箍咒”,是建设廉洁政府之举,是转变干部作风之需,是改革政企分开之始。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了不少规范性文件,展开了多次声势浩大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整顿运动,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党政领导干部的企业兼职(任职)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面对近年来党政领导干部泛滥成灾的企业兼职(任职)行为,这种乱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质疑,有些不仅引起了官员腐败,甚至还酿成了多起重大的群体性事件,造就了许许多多的个人悲剧和人间惨剧,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公信力已经受到严重质疑。这已经是社会的基本客观现实,已经被许多案件所证实,社会上甚至己经喊出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就是腐败的声音。
其实,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有其与生俱来的合理性,在许多国家的法律规范中也并不加以绝对禁止。为何在我们国家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差?社会为何如此深痛恶绝?这种状况的深层次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使得制度处于“空转状态”,没有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和优势。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效规范和禁止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的行为,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转变作风的题中之义,是严管干部的具体体现。这个“紧箍咒”虽然是“戴”上了,但是还要常常“念”、好好“念”,使之发挥效用,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企环境。(攀言)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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