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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山西出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规定点个赞

时间:2014-02-11 16:29:1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中央纪委近日提出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中央纪委近日提出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成都晚报 2月10日)

  一直以来,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习惯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往往成为“一霸手”。在班子集体范围内,上至大事,下至小情,所以事情都是“一把手”说了算。他们把手中公权化为个人私利工具,把一个地方、单位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当权力异化为“特权”,“特权”必然滋生出腐败。山西省此次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着手,分解主要领导的权利,避免权力的过于集中,给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套上一个“制度的笼子”。

  习总书记特别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只有做到分解一把手过分集中的权力,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如此才能从根源上落实反腐。

  给山西出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规定点个赞。我们只有改革、优化党政机关现有领导权力分配模式,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用好舆论监督手段,运行在阳光下的权力,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反腐倡廉才能取得实效!(金良)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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