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把干部选任关口,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新华网 6月4日)
相对以前的政治考察来说,陕西省委所规定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就显得十分得苛刻,尤其是财产方面,涉及到了各个方面,同时规定,如果不如实、不愿意、不按时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的,将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当然,这也是继中央一系列反腐措施出台后所衍生出来的产物。不可否认,考察干部的“家底儿”,是现在选拔干部的又一重要指标,也使得干部考察制度更加规范和全面,对干部自身的发展以及其以后工作的开展都是有利无害的。
但有人会提出异议,特别是对于那些奉公守纪的官员来说,他们认为这些都应该属于个人隐私,只要自己没有犯错误,纪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就没有权力查“家底儿”。这类干部从人性出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不会放弃提拔的机会。
所以说,从这个角度出发,这个硬性规定确实有点不近人意,但是干部们必须放平自己的思想。省委既然敢下达这样的规定,就说明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站在党的角度,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干部提拔出来是要为人民百姓服务的,一旦出现了任何问题,受灾受难的不仅仅是干部自己,更是普通的老百姓们。(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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