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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晒在阳光下警醒干部靠拢“积极向上”

时间:2014-06-09 17:39:4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杨媛媛
导读:6月4日,仁寿县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后,首次向社会实名通报20件正风肃纪典型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6月4日,仁寿县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后,首次向社会实名通报20件正风肃纪典型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四川日报 6月5日)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层次推进,党员干部形象在一次次提升。然而,极少数违规违纪案件依然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或多或少受损。怎样根除“毒瘤”?怎样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为党员干部不利“日常行为”来个大清除?笔者觉得:实名通报震慑党员干部,循规蹈矩这时见真效;整风肃纪需要常态化,党员干部需在持之以恒中筑牢“堤坝”。

  实名通报震慑党员干部,循规蹈矩这时见真效。“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通报,起不到震慑警示、诫勉教育的作用,不能让其为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反而可能形成“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抗通报”能力。实名通报实则让违规违纪干部真红脸、真醒悟。集体的监督视野扩大了,一次违规违纪实名通报起到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效果。冥冥之中党员干部得循规蹈矩,按部就班就是遵规守纪、就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就是不触犯“四风”高压线。

  整风肃纪需要常态化,党员干部需在持之以恒中筑牢“堤坝”。党委政府的会议是有限的,因为要把更多时间用在机关效能提升上。通报是一时的,谁会有这么多时间、精力都常常“盯着”你,更何况这不是长久之计。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都是人民的父母官,我们在其岗就要勇担责任。做了违规违纪的事情,我们就要立即改正,并要崭新自我常态化。“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犯同样错误的人事世界上最愚蠢的人”。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用心血精心栽培大的、是人民寄予很大厚望的,要有错必究、有违规违纪现象立马刹住、得到通报后迅速改正幷持之以恒崭新面貌,这样方可维护我们党的纯洁性,才能树立起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从而不断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仁寿县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推进会后,首次向社会实名通报20件正风肃纪典型案件,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这是我们所有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学习的典范。大家就是要让通报晒在阳光下,督促党员干部靠拢“积极向上”。(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人民政府 杨媛媛)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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