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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的实质 消除“中梗阻”

时间:2014-10-09 10:28:2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晓
导读:“简政放权”是权力外放、自我革命的开拓者;是强化管理、保障民生的守护者。它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它能推动经济转型,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内需潜力,形成新动力。将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额有效保障。

   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以及在视察山东时提出,山东要继续起到领头雁、火车头的作用。今年,李克强总理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继续简政放权,打通抓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消除“中梗阻”,避免截留改革红利,让千千万万愿意创业的人更方便拿到市场“入场券”。面对中央的期待、老百姓的期待、市场的期待,山东省委省政府有期待亦有作为,从降低准入门槛到简政放权,从金融改革到鼓励创新,山东在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活力上浓墨重彩,成效日趋显现。(9月26日 齐鲁网)

  “简政放权”是权力外放、自我革命的开拓者;是强化管理、保障民生的守护者。它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它能推动经济转型,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内需潜力,形成新动力。将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额有效保障。因此,抓好简政放权工作,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关重要。

  抓好简政放权,首先,要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完全取消行政审批环节,而是减少或者取消一些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必要审批的质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制度。其次,要鼓励非政府组织机构积极参与审批改革。它们能够积极地帮助政府进行缓和管制以及审批制度改革,要在管制和审批改革中,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要求它们独自进行管制或者依照国家法令制定管制,重视地方自治、地方分权、监督政府的行为,为政策修正建言献策。通过国家和地方共同努力推进缓和管制,行政审批改革将取得显著效果。最后,要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社会监督。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关部门需将有待审批的项目范围、内容程序及相关责任等纳入社会大众视野,集群众智慧衡量审批改革的具体内容。政府部门可从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监督人员拾遗补缺,最终实现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

  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决不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更不能搞变相游戏。打好政府职能转变攻坚战,才能逐渐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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