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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与“治吏”需双管齐下

时间:2014-10-16 10:34:5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得人”的关键在于对人才的重视、选拔,而“治吏”则在于对官员进行规范管理。两者不分先后,只有在选才的同时管理好人才,方能做到人尽其才,并最终使其成才。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主张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

  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政要》中有句名言“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重视人才的作用,无疑是实现贞观之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得人”并非易事,对人才的重视需贯穿于选才,培养人才,并最终使其成才这样一个过程。然而近年来不断落马的官员中,也有许多“能吏”,官员有能力却走上了贪腐之路,这就突显出“得人”的同时“治吏”的重要性。

  “得人”的关键在于对人才的重视、选拔,而“治吏”则在于对官员进行规范管理。两者不分先后,只有在选才的同时管理好人才,方能做到人尽其才,并最终使其成才。

  近年来伴随着一些高官因贪腐落马,社会上也多少出现一种声音说,某些官员在位时能力出众,为地方或单位做出较大贡献。不可否认落马的官员中有工作能力出众之人,然而这些曾经在工作岗位中能力拔尖,不断向上提拔的“人才”最终失足落马,很大部分原因在于提拔官员的同时,缺失了相应的“吏治”。

  “得人”突显出的是对人才的重视,而严于“治吏”正是重视人才的一种体现。在官员选拔中,有能力的人易得,往往让其成才并坚守底线如一者却是难得。对干部的严厉,其实更是对干部的一种重视和爱护,规范其手中的权力,强化其作风建设,及时纠错纠偏,如果待其走上贪腐之路再来痛惜,何尝不是一种变相溺爱。

  “得人”在于方法,而“治吏”则需要制度上的完善,两者相辅相成,二者不可偏颇。以正确的方式方法选拔人才,以严格的法律法规治理规范干部及其手中的权力,才能更好地实行为政与治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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