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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干部亲友违规经商坚决说“不”

时间:2014-11-05 14:46:5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山东省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新疆“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新浪新闻10月22日)

  自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干部亲友违规经商始终是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而规范干部亲属经商行为也一直是反腐败的“重点”,从1979至2011年,共有数十次中央纪委全会、110余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涉及杜绝干部亲属官商利益关联内容,例如1985年颁发《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2010年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针对干部亲属经商问题进行了规范。但是这一系列的法规、条款却没能阻止官员亲属违规谋利。

  十八大以来,很多落马的官员、干部都涉及亲属违规经商、谋利,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出现官商联合,干部以权为亲友谋私,不仅会导致干部走上腐败的泥潭,同时会扰乱市场经济的次序,损害社会公共资源,造成国家财富的浪费,干部亲友违规经商让人深恶痛绝,必须根除。笔者认为应该持续推进、全面杜绝干部亲友违规经商的行为。首先,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合理界定哪些行为构成违规,让相关监管部门能够有法可依去执行监管,改变现在对干部亲友违规经商边界模糊,约束机制不细化,缺乏操作性的不利局面,进而让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真正接地气。其次,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于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必须建立多元的惩处机制,如加大行政处罚,并建立合理的刑事处罚,同时,增强经济责任的惩处力度,让违规者从法律上、经济上产生畏惧。最后,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如设立专项的监管机构,明确监管的职责,防止多头监管造成的职责不清,监管混乱的不利局面,最重要的是要发挥社会舆论、媒介的监督作用,设立畅通的举报的渠道,经常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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