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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和倡廉都需要可持续

时间:2014-11-13 14:59:5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许杰
导读: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本着科学发展的观念,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发展,反腐败也不例外。只有长期的坚持反贪污、反腐败,才能有效的遏制违反党纪党风、违反法律的行为。

   今年以来,山西持续的“反腐风暴”引发普遍关注,“廉洁是我们推动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山西主要领导的表态,传递着“廉洁发展”的决心。从“六权治本”到“三个一批”,既要解决“乱作为”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问题,正在形成反腐与发展互动的“山西探索”。(11月12日 中国纪律监察网)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本着科学发展的观念,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发展,反腐败也不例外。只有长期的坚持反贪污、反腐败,才能有效的遏制违反党纪党风、违反法律的行为。

  只有将反腐行动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中,才能更好搞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目前大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的“乱作为”现象有了一定的好转,也惩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很多领导干部怕出事,就干脆“不作为”,着同样是一种腐败问题。

  就但从这点出发,就必须要坚持反腐败的可持续性,换句话说,就是要将清正廉洁发展下去,在反腐败的同时,提倡廉洁奉公,这两者缺一不可。所以,如何将反腐败和倡廉洁坚持下去,做到可持续,就成了一个棘手问题。

  山西省委提出了这样一个概念,要想实现廉洁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必要的前提和保证。要想净化政治生态坏境,首当其冲的就是法律制度的保障。只有通过法律措施,才能有效的遏制住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就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了一个机会,通过健全的法律体系来监督和管理官员手中的权力,同时,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也纳入法律体系,不是说只要不贪污、不腐败就不会得到制裁。反腐和倡廉必须要两手抓,才能真正的刹住“四风”,培养出一批批敢作为、善为的好干部。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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