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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必修课:私德

时间:2014-11-14 13:43:1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
导读:为官者既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也要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更应将社会公德转化为执政理念,渗入执政行为,推动形成“一种向善的力量”。

   泸州市叙永县石坝彝族乡堰塘村的丁世才,是当地有名的致富能手,自从2012年被确立为村后备干部后,每月他都要到村两委会议室,同两委班子一起,或召开会议,或一起学习有关政策知识。日前,该县出台了《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首次从完善制度入手解决村(社区)干部“难选、难管、难当、难留”的问题。(11月5日人民网)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社干部虽然没有“国家干部”的身份,但却是群众公认而选举出来的,在他们眼里是为群众直接办事的“官”。叙永县此次将个人品德作为村社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表面上看是对私德的要求,其实对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具有引导作用,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

  俗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对父母冷漠无情、对子女不教不养的干部,是根本不可能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对社会尽责任的。一旦提拔到领导岗位,他们就会自我膨胀、轻视民意、漠视民利、为所欲为,你敢奢望他们的作为能够有益于公众?说到底,他们已经失去做人的底线,根本没有资格去当官,更别说是的最基层为民谋福利的“父母官”。

  因此,为官者既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也要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更应将社会公德转化为执政理念,渗入执政行为,推动形成“一种向善的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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