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论坛:010-57027127 投稿邮箱;fzwhj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国警察论坛 > 名家视点

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要“自证清白”

时间:2014-12-09 14:10:4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晓雪
导读: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笔者认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核查,要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监督,让干部的个人信息曝晒在阳光下,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腐败行为,有效遏制“裸官”、“带病提拔”、“火箭提拔”等问题,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

   经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中组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查出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来源:新华网 ,12月6日)

  2013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重点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中央组织部今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省、市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也全部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 通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抽查“家底”对领导干部报告的房产、收入等有关个人事项启动核查,不仅是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为那些心怀不轨敲响了警钟,对干部选任,特别是对拟提拔考察的对象和巡视工作提供了依据,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干部不敢用假信息来欺瞒组织和群众,是有效防止贪腐腐化的有效具体举措,还要求我们的干部一定要遵守法纪,增强戒惧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的侵蚀,要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抽查和核查工作“自证清白”,做到“干净”做官、做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笔者认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核查,要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监督,让干部的个人信息曝晒在阳光下,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腐败行为,有效遏制“裸官”、“带病提拔”、“火箭提拔”等问题,提高选任干部的公信力。用核查抽查倒逼我们广大领导干部的诚实守信观念,为领导干部思想上又一次带上“紧箍咒”,真正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三严三实”,让领导干部“清正”自己,证明“身家”清白,才能真正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