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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警惕“红颜”

时间:2014-12-23 11:05:4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尽之
导读:领导干部把自己的情妇作为“红颜知己”,却不料“红颜”看中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却沦为她们赚钱的机器。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警惕“红颜祸水”。

   截至2014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的“以案警示”栏目共推出了164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详尽描述了近年来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其中不乏一些贪官生活腐化、包养情妇并最终被情妇所累的案例。(来源:新华网,12月16日)

  统计显示,“以案警示”栏目公布的164个案例中,有14个提到了贪官的情妇。虽然案例中涉及贪官情妇的描述总体来说并不多,但情妇们在有限的篇幅里仍充分展示了高超的“坑官”手法:有的帮贪官花钱,有的帮贪官收钱,还有的直接将“清官”拉下水变成了“贪官”。根据“以案警示”的表述,一些贪官在接受纪检人员调查时,拒不交代。此时,他们的情妇往往会成为突破口。

  领导干部把自己的情妇作为“红颜知己”,却不料“红颜”看中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自己却沦为她们赚钱的机器。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警惕“红颜祸水”。中央反腐以来,我们看到新闻报道中,一些领导干部不能逃过“情人劫”,在生活中追求享乐和奢靡,却因膨胀的贪欲和失控的权力腐化堕落越陷越深,最后是深陷囹圄。而“红颜”却成为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的催化剂。

  古语云:“贪如火,不扑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警惕“红颜”,在生活和工作中,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坚守从政廉洁底线,恪守道德伦理观念,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和法规,“不以物惑,不以情移”,坚决抵制作风腐化问题,才能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本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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