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7点53分,陕西樱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何军被发现死在洛南县政府内。据现场人士称,死者儿子曾表示何军是1月14日晚应洛南县长之约到县政府商谈修桥工程款结算问题。对此,洛南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暂未掌握相关信息。昨晚当地公安机关也通报了调查情况,但未披露死亡原因及事发情况。(中国经济网1月16日)
这也算是怪事一件了,房地产开发商死在县政府内,早上才被发现,这就产生了一大串的疑问,但归根结底他到底是怎么死的,是自然死亡的还是被人害死了,这就成了最大的疑问,当地警方必须给死者家属,给社会一个交代,查明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在真相未明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也只能是猜测一下了。
近几年,发生过不少这样的事,去报案死在派出所门口,去办事死在政府办公楼里,如何辩证的看待这些问题。首先,他们被故意害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是没有,在如此热闹人多的地方害人性命,怎么看都觉得不可思议,更何况还是政府机关门前,没有目击者的可能性非常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发现有目击证人,可见被人害死的可能性不大,但事情总有个万一呢,所以说还是无法百分之百的肯定。再者,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是不是这些人与政府有什么矛盾,被政府工作人员误伤或者故意伤害致死,其实这种想法是很荒谬的,就算是真的和政府有什么矛盾,这种方式只要是正常人都不太可能采用,这是公家对私人的事,谁会为了这样的事让自己违法,就算是领导的要求,被执行的可能性也基本为零。最有可能的,还是自己发生了意外,突发疾病或者其他意外情况,这就需要警方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但估计死者家属八成不会信任当地警方,真的是有点无奈。
现在的政府机关和以前的政府机关,已经是完全不一样了,现在政府机关做事都是依法依规,不会再出现以前那种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出了事就极力掩盖,甚至是谎报、瞒报。但政府部门的这些变化,好像还没有被社会看到,或者是没有被老百姓真正的认可,大家还是抱着固有的思维和概念来看待政府机关,来看待一些执法部门的的执法行为。当然不排除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这些害群之马人数虽少,但危害巨大,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对整个政府的形象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必须要严惩之。同时,也应该在宣传上下功夫,让大家真正了解现在的政府机关办事、做事的原则,让大家相信政府、信任干部。
不管怎么说,既然人死在了县政府,那县政府就有责任给出个说法,一个合理的,让人信服的说法,这是对自己负责、对死者家属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们做事要依法依规,不要搞暗箱操作,事实真相是什么,就说什么,弄虚作假是过不了关的,也是对自己最不负责任的表现,将会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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