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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了贪官外逃的机会

时间:2015-01-21 10:56:3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平草
导读:近年来“裸官”外逃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更是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干部形象抹黑,这对社会和谐极为不利。如今,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终于见到行动了。

   近年来“裸官”外逃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更是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干部形象抹黑,这对社会和谐极为不利。如今,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终于见到行动了。

  究竟是谁给了贪官出境的“通行证”?法治社会应有法律手段,根据:《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国家安全厅、局申请批准其限制出境的决定。然而不少官员却在被调查期间出逃,玩失踪、躲猫猫,到底是官员的聪慧过人还是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不作为,默许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畏罪潜逃”。

  是谁在拿法律当“儿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不能让老百姓认为法律在权力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只是用来束缚平民百姓的枷锁。官员能够轻松的冲破法律的束缚出逃,在这之前,相关的法律措施何在? 如今部分官员的特权思想严重,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加上我国法律体制的有待完善,这部分官员玩转了法律漏洞,视法律形同虚设。

  贪官出逃成习惯,如何破解“难题”?第一,加强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服务意识,做到少贪、不贪、拒贪;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法、守法、护法;第二,执法部门要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打人情牌,不能让法律成为权力的游戏;第三,逐步完善我国法律体系,详尽法律细则,做到全方位覆盖,真正起到威慑警醒的作用;第四,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提高国民法律监督意识,将贪污腐败扼杀在摇篮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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