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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遭"强拆" 谁之责

时间:2016-01-08 11:52:5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孙伟
导读:昨天上午9点多,位于郑州市江山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放射科、太平间遭强拆。强拆时医院处于工作状态,多位医生在对病人做检查。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强拆造成太平间多具病人遗体被埋,多位院方人员在推搡过程中受伤,价值至少400万的医疗设备受损。

  昨天上午9点多,位于郑州市江山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放射科、太平间遭强拆。强拆时医院处于工作状态,多位医生在对病人做检查。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强拆造成太平间多具病人遗体被埋,多位院方人员在推搡过程中受伤,价值至少400万的医疗设备受损。当地官方回应称,拆迁系郑州市江山路拓宽工程,拆除实施前已对建筑内人员进行清查。具体案情还在调查,如有违规将严查。(1月8日 央广网)

  在处理宪法和法律关系时规定,所有法律不应违背宪法框架。当权力遇见权力,会是怎样?权力没有大小,只有职责不同。各级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在做好相互尊重、依规合法同时,更要将自身的利益同当地的民生发展联系在一起,时刻铭记自己该怎么做,怎么以大局为重。

  郑州四附院一些地方被强拆后,引起的连锁效应是可怕的。一个承担着郑州大学400多名本科生和200多名研究生的培养任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的省级医院,居然遭到了如此打脸,是可忍孰不可忍?院方向娘家郑州大学提起了申诉,投诉自身遭受的种种待遇不公。强拆事件发生后,医院还发布消息说,由于正常医疗活动受到影响,医院濒临关门。酿成如此恶果,谁该为此事负责?强拆者又是何人?而负责惠济区道路拓宽拆迁征收的城建局征收办却表示“征收办也是看到新闻后才知道的,此前并不知情”,同时也感到“很意外”。与此同时,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称,目前区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如发现有涉及违法、违纪拆迁行为,将严肃处理,一查到底,“如果存在院方工作人员受伤、设备受损等情况,将给予赔偿。”如此一说,双方还都占了理。那么就应该真的如医院的申诉说,酿成如此恶果,谁该为此事负责?

  院方称,强拆中,医院放射科和太平间受损严重,设备被损,包括一名院领导在内的多名院职工受伤,6具病人遗体被埋。强拆不仅导致病人过度惊吓,连病人遗体也难逃厄运,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在矛盾激化关头,惠济区政府也从发布“有冰柜,没尸体”的态度转向将太平间“未发现存放尸体”的内容删去。在双方拉锯般同时,且问,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的情况说明指出,“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并多次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郑大四附院则回应,有临时建筑证,至于超期与否,则是“记不清了”,从双方的态度和行为看,都存在错误。拆迁的是强拆,法律程序没有执行到位,医院方则是“临时建筑屹立二十多年”,这些矛盾的动点就在于没有一个好的沟通机制,区政府说地是我的,医院说,我们的省级医院,娘家省部共建,不归你们管,这恐怕才是最根本的可怕。

  不管之前是怎样的推诿扯皮,但“强拆医院”造成后果,却着实有群众受到惊吓,有患者遗体被掩埋,双方的沟通不畅机制造成了普通群众的伤害,谁来弥补?虽然是强拆惹的祸,但是院方就没有责任?连基本的就医环境都不能维系,同样板子也要打下来。在行政权力出现争执的地方,请不要忘记还有法律,还有法律仲裁机构。为何都这么急,为啥不付诸法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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